现在身处加拿大的访客,如获得有效的工作机会,将继续能够申请和获得工作许可证/工签,无需离境,在加拿大境内就可以申请。

根据这一公共政策,申请人可以在过去12个月内持有工作许可证的情况下,申请临时工作授权,以更快地开始为新雇主工作。这一 COVID 时代的临时公共政策原定于今天到期,现在加拿大移民局决定延长2年,直至2025年2月28日截止。

保留这一临时政策使访客成为加拿大雇主的一个选择,因为在这一经济扩张时期,许多雇主都面临着严重的劳动力短缺问题。

在这一临时政策生效之前,申请在加拿大工作的人:通常需要在来加拿大之前,申请初始工作许可证。如果他们在获批工作许可证时已经以访客身份在加拿大境内,他们需要离开加拿大才能获得工作许可证。有了这一政策,离开加拿大就不再必要。

为了申请受益于这一临时公共政策,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:

  • 在申请当天,作为访客拥有有效的加拿大身份
  • 拥有一个经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(LMIA)支持或豁免 LMIA 的雇主工作机会
  • 最迟于2025年2月28日,提交针对特定雇主的工作许可证申请
  • 满足所有其他标准的入境条件

目前持有访客身份,但在过去12个月内持有有效工作许可证的申请人可以遵循特殊说明,以在工作许可证申请最终获批之前,获得临时工作授权开始为新雇主工作。